佛教的根本目标是让所有众生获得解脱,也就是离苦得乐。自我解脱是最根本的途径,但消除共业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,还需要大家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,共同实现解脱。扶持弱势群体,帮助需要帮助的人,是佛教的责任和目标,因此,完全有必要尽一切可能和资源开展慈善事业,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温暖和希望。

佛教的慈善应该是因果双善,善始善终,也应该是无条件的纯善,应该是无缘无故的大善。然而,在现实世界中,在大多数情况下,线性的善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,是我们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努力的方向。强调宗教的神圣性和仁慈的无条件性无可厚非,但不能以此标准来衡量一切、要求一切。世俗社会有其自身的规律。王安石强调,古代圣贤和君王治理社会,都是取法于中庸,即为中庸即普通人制定规则和价值标准,而不是仅仅站在个别圣贤的立场上要求整个社会。取法于中庸,看似要求不高,实则是最明智、最有智慧的治国方略。
对于普通人来说,能够行善已经是值得肯定的,是一种大善。如果我们非要要求每个人都是纯善,可能会吓跑那些有条件、有保留地愿意帮助别人的人。事实上,现实世界中的大多数善行都不足以称得上纯善,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它们。老子提倡完美道德,强调以德报怨,孔子却不同意老师的观点,认为善恶不分,以德报怨不是报恩之道。从表面上看,孔子的标准较低,但却是更具操作性的道德标准。
拍卖敲钟权和上香资格,看似有违佛教的清净,但由此所得,其实可以帮助很多需要帮助的人,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。这既不违背现行法律,也不违背现实社会的道德意识,从因果的角度看,并不是坏事。如果由此获得的收益确实分给了穷人和弱势群体,从因果的角度看也是善的。既然因果都是好的,就没有必要反对。
佛教主张中庸之道,不能走极端,既反对过度世俗化、商业化,也反对不切实际的清净化、神圣化。当然,在鼓励善行的同时,也要进一步引导善行,使其从有为之善趋向无为之善,真正让世界充满慈悲与大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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